厦门房票政策演化史

时间:2025-05-06

前言导读

5月15日,厦门房票3.0版本将正式施行。在各地探索房票安置的道路上,厦门已遥遥领先,跃升至“王者”段位。本文详细聊聊厦门房票政策从1.0到3.0的演化过程及对楼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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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房票政策演化


厦门市3版房票政策出台时间间隔较短,紧随楼市变化做密集调整。不同阶段、不同适用范围下,内容相差较大,政策演变及3.0版新政分析如下:



1、打破跨区限制,适用范围随国家政策变化


厦门房票政策起源于2022年12月出台的《关于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推行房票补偿的意见(试行)》(厦府办规〔2022〕13号),限定适用范围为岛外四区的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此时,新建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接近2年,可售房屋超过3万套(2022年11月数据),库存压力较大,政策中明确房票适用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去化意图明显。

至2.0版本时,正逢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前期积累的大量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房票适用范围扩至全市已签约未安置项目;3.0版本更是明确适用全市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涉及住宅房屋征收的项目,与今年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大政策基调相吻合。


图1 厦门市新建商品住宅可售套数及去化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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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灵活计算,票面价值随房票定义而变化


厦门房票1.0和3.0版本均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权益的货币量化,其票面价值计算逻辑为:合法产权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房票政策性奖励。2.0版本特殊性在于仅适用于全市已签约未安置的征收项目,因此其票面价值计算逻辑为: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的安置房面积×房票安置评估价。

可见,被征收房屋与应安置房屋的货币补偿权益均可作为房票面额的依据,视条件而定。奖励、补助、临时安置费可依被征收人意愿,以现金形式发放或计入房票面值。


3、限定条件下可购买非宅,激活资产流动性


厦门房票1.0版本即可购买适用辖区内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包括住宅、商业、商办和车位。3.0版将持票可购买范围放宽至全市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物业类型在住宅、商业、办公、车位基础上,增加了可对外销售的通用厂房。但两版均限定了可购买非宅房源的条件是:被征收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

此举在满足居住安置的前提下,可用于非宅房源的购买,丰富被征收人资产配置、助力激活资产流动性。


4、延续限定条件下可转让政策,增加财产性收入


厦门房票3.0版本延续了前两版: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房票可以分割金额转让给多人,限转一次的内容。转让后的房票不得兑换成现金,只能用于购买房源库中的新房、竞配建房,不得购买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

此举让持票人有了更多选择权,满足自住需求前提下,可通过房票转让增加财产性收入。


5、缩短房票购房奖励期,促进楼市回温、资金流通回笼


厦门房票2.0、3.0版本将最初1.0版本房票政策奖励期为2年缩短至1年,既:6个月(含)内持票购买房源库中的新房、竞配建房的,奖励票面使用金额的5%,7-12个月(含)使用的,给予2%。

缩短房票购房奖励期,可促进被征收人开票即购房、购房即安居,加快促进楼市回温,房企也能实现资金流通回笼。

此外,厦门房票3.0版本还补充了开发商结算条件和周期,打消了开发商担心兑付难的疑虑,提升其参与房源库建设的积极性。




厦门房票政策效力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公布的数据,自厦门房票2.0实施以来,截至2025年2月25日,4个月累计开票金额66.4亿元,使用率86%,撬动购房金额100.3亿元,去化面积31.7万平方米,约占同期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四成,购买房源主要集中在品质和配套较好的楼盘项目,解决了2300多户近万人的安置需求,促进了全市房地产的平稳发展。从图1中数据也可验证,2次房票政策出台后均在短期内实现去化周期下降。

厦门房票3.0版本,打破跨区限制、打破筹建设安置小区的传统模式、打通一二手房置换链条,解决了安置房选址难、建设慢、过渡周期长、周转费用高等痛点,拓宽了安置渠道和安置空间,助力楼市去库存之余,还激活非宅资产的流动性,增加百姓财产性收入,或将成为全国房票制度升级的风向标。

北京市通州区2024年也曾就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进行过公开意见征求,具体实施情况未公开。结合北京市人地双减量的总规要求,对于住宅规划指标紧张、户均安置面积较大的项目建议可优先考虑试点房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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